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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水小镇商业配套升级项目145套低层住宅装修施工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澄清修改通知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西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广西
源发布时间:2024-11-08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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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灵水小镇商业配套升级项目145套低层住宅装修施工(招标编号:hg2024-jz872)”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银行保函”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保函”。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楼1302号房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3楼314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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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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