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自愿报名应征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优先征集除毕业答辩外已完成全部毕业要求学分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
(一)男性本科在校生,2025年12月31日前需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视力:左右眼4.5以上。
(二)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三)体重: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三、工作步骤与内容
******学院工作步骤与内容
1.男生应征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大学生请登陆Welink,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名******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new2017.usst.edu.cn)入伍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同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填写应征报名信息。
2.女生应征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大学生请登陆Welink,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名******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new2017.usst.edu.cn)入伍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
3.参加政治考核
******大学生政治考核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步骤与内容
2024年12月30******大学生,按杨浦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要求,参加杨浦区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由武装部协调开展政治考核、走访调查、推荐兵员,并对预定的新兵逐人签订预定兵协议。
2025年3月份,武装部帮助应征入伍学生办理入伍手续、落实优待政策、发放新兵服装、进行交接输送,完成送兵工作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四、优待政策
******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入伍学生有关优待政策如下:
(一)奖励补助
1.批准入伍的学生,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执行。
2.批准入伍的学生,入伍期满两年退役复学,按规定由本人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退役复学的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退役复学本科生享受每年 3700元退役士兵国助(与困难生国助不可兼得),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从201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的,按照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4.从2011年起,对服役期满退役、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5******大学生退役后由部队发放退伍费。
6******大学生退役复学,给予24个月社保补助金。
7******学校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和视力手术补贴(在校生11000元、毕业生16000元)。
(二)学业优待
1.学校优待政策
(1************学院同意,可转入原学科大类范围内的相近专业。
(2)退伍复学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委培生、定向生、成人高考等类别学生。
(3)入伍当学期已修读完所选课程学时50%以上者,因入伍离校未能参加考核的课程可以免考,其总评成绩以80分计;修读学时未达到50%的课程,做退课处理,不计成绩;因入伍离校未能参加课程补考者,补考成绩按60分计。
(4)本科生退伍复学后,可免修尚未修读的体育课、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成绩按90分计。
(5)正常退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原因退兵的学生,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若错过当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当学期课程剩余修读时间不少于50%的,可予以补选。退伍(退兵)当学期修读的课程,凡是参加课程考核者(考核成绩>0分),其总评成绩加20分,加分后总评成绩最高计80分,或以实际总评成绩计。
(6)本科生已获得本学期奖学金者,入伍后奖学金相应提升一级(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不提升),成绩全部及格但未获得奖学金者,入伍后给予三等奖学金;给予研究生一次性入伍单项10000元奖学金奖励。
(7)退伍复学后免收后续课程超计划修读学费。
2.国家优待政策
(8)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毕业后3年内参加考研,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
(9************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三)荣誉评选
******学校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评选,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相关荣誉称号评选。
(四)培养考察
******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对退伍的正式共产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组织部备案,在符合条件******学院二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予以考察、培养。
(五)就业落户
******大学生,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个体工商户、不含劳动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经核实服役表现,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落户申请。
(六)选用培养
******大学生,部队在选取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等方面优先选用培养。
详细法规政策请参看 “全国征兵网”(******)、“上海征兵网”(zbb.sh.gov.cn)。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受理
******学校武装部等处。
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监督电话:******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
地址: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学生活动中心407室
2025年春季征兵QQ群:******4
联系人:袁贵彬老师 胡子奕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