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凤经开区2024-2027年度零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2024-2027年度零星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BZ003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双凤经开区2024-2027年度零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36号8号楼321-325室,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27号楼A座C区-4-415号)
投标费率:1.17%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所设计工程投资规模达到15000万元(两种情况以先达到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费率:1.18%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所设计工程投资规模达到15000万元(两种情况以先达到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118号
联系人:王云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双凤经开区2024-2027年度零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