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B************002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5-22 17:21: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5-22 17:21: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室外工程(二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诚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B************002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国安教育研学基地室外工程(二次)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B************002001 | 施工标段 | 入口门区、公园园路、战壕体验区、综合配套服务、休闲场地、儿童活动场地等室外环境相关的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景观、户外广告工程 | ******.84 元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95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投标单位依法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 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2. 投标人近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5、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3);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境外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无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配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名,安全员1名;配备造价师(员)/预算员1 名。(安全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余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交易>交易流程>CA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0。 | |||||||||
获取时间 |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 17时30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2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0471-******。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2个小时开放,目的是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他要求 | ||||||||||
1、本项目施工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 4、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清标。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 标 人(章):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
联 系 人: | 刘洋 | 联 系 人: | 杨艳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及访问方法 |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 “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