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AS_CQ_2025_S_3329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宁安市渤海镇江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安市渤海镇江东村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连顺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150
农用项目:是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155844.33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意向供应方条件: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6.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资质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6.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7.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合同签订人员进场后预付合同金额10%价款;工程进度达到50%后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后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30%价款。(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与本项目内容相关)。8.项目成交且签订合同后,施工方需要向建设单位额外缴纳3%质保金。9.工程量清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16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银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建设地点:宁安市渤海镇江东村2.建设规模:村内1条620米长的主道两侧分别加宽1米且铺设水泥路面,面积1240平方米.铺设水泥面厚度:20CM。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报名方报名审核人选“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开户行号:******1555并上传相关证件、要求的资质 项目联系人:赵连顺。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宁安市渤海镇江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路扩建工程(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