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5]第 19 号
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铅山县县城。
3、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主要为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台阶改造、新建停车场,路面改造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主要范围为鹅湖西大道和外环路沿线;人行道改造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主要范围为外环路沿线;台阶改造约为800米;新建停车场约为2000平方米,主要范围为鹅湖西大道沿线;景观工程主要为道路沿线两侧裸露地块覆绿及厂区围墙外绿化改造与围墙店招改造,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为27000平方米,围墙改造约为1000米,主要范围为鹅湖西大道和外环路沿线;排水工程主要为雨污水改造,改造长度约为3.8公里,主要范围为艺术公园和金鸡山路东侧山坳周边建筑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5、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111.88万元(最终设计费以本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财审价作为基准价,按重点项目全过程推进手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5折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2。(本项目勘察计费:土层进尺约500m,单价90元/米;卵石、碎石层进尺约50m,单价200元/米;本项目拟测量全部范围合计约755亩,成果需满足不低于1:1000比例尺的测量要求。根据取费标准参考指南,本工程测量指导价为80元/亩,最终勘察费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改造区域内的地形测量、工程勘察(含外业见证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报批配合,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验收配合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1、设计周期:中标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评审;初设评审通过后50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7.2、勘察测量工期:招标人签发进场通知书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承接的勘察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应满足设计进度)。
8、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拟派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提供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视项目需求可自行配备含以下各专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
序号 | 专业 | 注册资格或职称 | 人数 |
1 | 道路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2 | 给排水 | 1人 | |
3 | 园林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4 | 岩土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5 | 造价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6 | 测量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7 | 结构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 人身份证和开标当月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9、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 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7 月 15 日至2025年 07 月 23 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