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CG+系统与财税协同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编号:FWZB-2025-0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开)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3日
开启日期: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48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90000.00
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40层招采部
联系人:陆工
电 话:0551-******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委员会九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
四、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551-******
监督邮箱:******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