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岛整治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泗礁山岛、大黄龙岛、花鸟山岛、枸杞岛和嵊山岛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沙滩整治修复工程、退养还海工程、海岸带清理及修复工程和寺岙湾清淤工程四大块。沙滩整治修复工程包括花鸟山岛南岙沙滩、北岙沙滩、嵊山岛大玉湾沙滩、泗礁山岛五龙乡田岙沙滩等4处沙滩修复,补沙量约7.33万m3;退养还海工程拆除贻贝养殖区域面积约16ha;海岸带清理及修复工程包括泗礁山岛高场湾海810m砂质岸线进行生态植被修复,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6440m,后头湾和箱子岙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峙岙湾清淤9.58万m3。施工期36个月。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型 | 名称 | 与最近工程位置关系 |
生态保护红线 | 嵊泗县长弄堂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东侧1.2km |
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西北侧13.3km |
嵊泗县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 | 紧邻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 |
马鞍列岛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 花鸟山岛沙滩整治修复工程(南岙沙滩)和退养还海工程位于其中 |
马鞍列岛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嵊山岛沙滩整治修复工程(大玉湾沙滩)东侧8.7km |
风景名胜区 | 嵊泗县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 | 李插段和高场湾工程均在二级保护区或三级保护区内 |
海洋特别保护区 | 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 | 花鸟山岛沙滩整治修复工程(南岙沙滩)和退养还海工程位于其中 |
三场一通道 | 产卵场(白姑鱼、大黄鱼、黄鲫、蓝点马鲛、鳓、曼氏无针乌贼、鮸、三疣梭子蟹、鳀、银鲳) | 位于其中 |
洄游通道(海蜇、日本对虾) | 位于其中 |
索饵场(三疣梭子蟹) | 位于其中 |
重要湿地 | 嵊泗县马鞍列岛省级重要湿地30°41′35″-30°51′53″N;122°35′34″-122°49′50″E | 枸杞岛及花鸟岛工程周边 |
声环境敏感目标 | 渔农舍宾馆 | 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东北侧90m |
田岙村 | 泗礁山岛沙滩整治修复工程(田岙沙滩)北侧20m |
峙岙村 | 大黄龙岛峙岙湾清淤工程南侧20m |
箱子岙村 | 嵊山岛箱子岙沿线新建生态护岸南侧20m |
花鸟村 | 南岙沙滩北侧10m;北岙沙滩东北侧1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本项目各类生态护岸工程、清淤工程和补沙工程的实施对大范围海域流态未造成显著影响,周边海域的变化主要局限于工程所在区域,流速变化范围在0.06m/s以内,本项目实施后水文动力影响范围和程度均很小;本项目各类生态护岸工程的实施后工程区呈淤积趋势且集中在桩基区域,工程区以外区域淤积影响不明显,冲淤平衡后李插南段工程区最大淤积1.62m,李插北段0.19m,后头湾1.18m,箱子岙0.86m。疏浚工程清淤范围内最终平均淤积量为0.30m,清淤范围外影响不明显。沙滩补沙后工程区及附近海域呈现淤积趋势,淤积主要集中在滩面区,最大淤积在0.9m以内。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工程区域呈现淤积,工程以外区域影响较小。
(2)水环境:疏浚、桩基等施工对海水中悬浮物水质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海区,距离越远则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量因泥沙沉降而迅速减小;施工期各类废水均收集处置不排海;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均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不排海,本项目实施后基本不会对海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在使用符合环保要求船舶和机械的基础上,项目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其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4)固废:施工期钻渣和少量废弃泥浆经沉淀池收集后全部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清滩生活垃圾和碎石经分类收集后,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清运,碎石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消纳场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居民区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进行打桩等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设置临时施工围屏等措施后,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海洋生态环境:施工期临时占用海域共造成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损失分别为3.01t、0.10t,施工悬浮泥沙增量共造成鱼卵仔鱼损失鱼卵、仔稚鱼、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的一次性损失量分别为88459个、371474尾、1.34×1011cell、327kg,桩基永久占海造成潮间带生物损失0.00144t,通过报告提出的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与修复措施可以得到缓解。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2。
表2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分类 | 产生环节 | 污染源 | 主要措施 | 治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水环境 | 施工船舶 | 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 施工船舶应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理装置或储存容器,须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接收处置。 | 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等相关规定。 |
海域施工 | 悬浮泥沙、泥浆废水 | 选用环保型的挖泥船,精准定位避免超挖,合理控制泥驳装载量避免溢流;依次打桩、避免同时打桩,泥浆废水沉淀循环利用。 | 降低水环境影响 |
陆域施工 | 生活污水 | 陆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置。 | 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施工机械、船舶等 | 扬尘、燃油废气等 | 扬尘:施工机械车辆进出落实轮胎冲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装密闭运输装置;施工场地制定定期清扫、洒水计划,安排专人实施。 燃油废气:施工船舶、机械等应使用低硫燃油或清洁能源。 | 降低大气环境影响 |
声环境 | 施工机械、船舶等 | 机械噪声等 | 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对噪声较高施工设备安装消声器。打桩作业采用“软启动”方式。 | 达标排放 |
固废 | 疏浚工程 | 疏浚物 | 本项目疏浚工程产生的疏浚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合法倾倒区倾倒。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进行监测和管理。 |
护岸施工作业 | 钻渣 | 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相关规定。 |
少量废弃泥浆 | 絮凝固化后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船舶生活垃圾委托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陆上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委托清运处置,降低环境影响 |
沙滩施工 | 清滩垃圾碎石 | 清滩生活垃圾和碎石经分类收集后,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清运,碎石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消纳场处置。 |
退养环海施工 | 拆除的废弃养殖设施 | 拆除废弃物均需运输至专门机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生态修复 | / | / | 生态护岸、生态礁石等桩基施工尽量采取候潮露滩施工;疏浚作业应选用环保型疏浚设备,采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作业方式,控制施工范围;落实生态补偿。 | 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
环境风险 | 施工期溢油环境风险防范 | 施工备案、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 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 配备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岛整治修复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泗礁山岛、大黄龙岛、花鸟山岛、枸杞岛和嵊山岛,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工程环评文件及本工程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夏科长,联系电话:******。
(2)环评******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1201室,联系人:齐工,电话:0571-******,电子邮箱:******。
(3)生态环境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可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4日